中国TNT论坛 8 IT业界 8 打破知识产权对互联网的创新围困
发帖人 回复主题   发新帖子   树形列表   简洁打印   刷新  
 伊扬

级别:侠仙
积分:+2442
经验:3866
文章:1316

登陆:298
注册:2007-2-12
          上一帖 下一帖 楼主

打破知识产权对互联网的创新围困       已阅3226次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教授在《思想的未来:网络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喻言》与《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这2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斗士一般的思想和警世权威使得他之于“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思想家”、“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数字世界的保罗·李维(Paul Revere)”等诸多称谓,享之无愧。此两册书籍所带给我们的思考是:面对知识产权的无限制强化所带给互联网的未来发展的严重后果,全球人对互联网的未来必须作出选择。而这个选择将决定全球互联网继续创新发展,还是窒息而死。这个问题对中国现在,全球今天,无疑是最迫切、最适时的精神震撼和反思。 
  
 
  电影《12猴子》(Twelve Monkeys)在发行后被法院禁演28天,原因是有一位艺术家声称电影中有一把椅子模仿了他所设计的一张家具草图。电影《永远的蝙蝠侠》(Batman Forever)受到了警告,因为蝙蝠战车驶过了一个据称受著作权保护的庭院,原建筑师要求在公映前付给他使用费。1998年,一位法官决定停映《魔鬼的律师》(The Devil"s Advocate)两天,这是因为,一位雕塑家声称他的作品出现在背景中……

  这些例子听起来好像是笑话,显得有些愚蠢。可是,这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都是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在《思想的未来》一书中列举的例子。而且,知识产权法律的趋势越来越严,这样的荒唐事就会越来越多。在无数人把“知识产权”神圣化的同时,其不断走向极端的荒谬性也日渐显现。这不仅仅是为我们增添一些谈资和笑料,而是开始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这就是《思想的未来》所昭示的核心。

  而更可怕的问题在于:现在,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主动或者被动(当然更多是被动)地追随和遵循美国的标准,而远离各国本身实际情况和自身利益;而美国标准的倾向和趋势是不断远离绝大多数企业和民众的利益。这个巨大的旋涡,构成当下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当然,大多数人在沉默、在麻木,这也是莱斯格起来“斗争”的背景。

“也许是迄今为止互联网领域最重要的书籍”

   中国进入WTO,迎面而来的最大冲击:是高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低科技领域的反倾销。面对发达国家上攻下压、左右开弓的连环拳,中国企业的确一时懵了。尤其是知识产权,一个几乎被神化的词汇,一套被神化的规则,让缺乏基本启蒙的中国企业无所适从。其实,无论是知识产权,还是反倾销,主要是国际竞争和国家利益的“工具”,就看你如何镇定自若,从容应对。面对由少数跨国巨头一再推动的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制度,最猛烈的批评、质疑和反对,恰恰来自美国,来自莱斯格。

  其1999年出版的著作《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被誉为“也许是迄今为止互联网领域最重要的书籍”(Mark Lemley语)。2001年11月,莱斯格第二本著作问世了,书名为《思想的未来:网络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喻言》。本书完成于互联网泡沫破灭之后,使其更具有战斗性。他在给中文版提前写好的序言中,如此写道:

  “勿庸置疑的是,互联网发展势头的衰退部分是由于目前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制。在保护集中强权的旧有工业的同时,法律诉讼扼杀了技术创新。

  如果我们不想失去互联网所赋予的机遇,那么就必须在规制中寻求一种被美国所忽略的平衡。尤其对于知识产权来说,要确保创新和发展的机会不受旧有工业的威胁。”

     莱斯格的这些警示,应该使国内那些处处“崇美”的知识产权专家和学者感到羞愧,至少应该深刻反思。

“数字世界的保罗·李维”

     在书中,莱斯格表达出了为互联网未来的最大担忧,他认为少数大公司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正在打着保护私有财产的旗号,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瓦解互联网继续创新的活力。资本市场的冬天直接导致了互联网发展的冬天,但是如果以目前的趋势下去,等冬天过后,春天来临,我们的互联网迎来的可能只是一个永远失去创新活力的“死寂的春天”?

     谁拥有互联网?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够占有它。虽然互联网属于美国制造,但是其独一无二的设计,使得互联网成为全世界都可以使用的创新源泉。但是,今天,法庭和大公司一道,正试图瓜分网络空间,设立重重藩篱。就这样,他们正在摧毁互联网的潜能,阻止全球性的民主进程和经济增长。

     不要认为这是一个激进的革命分子,也不要认为这是一个激情过剩的普通学者,劳伦斯·莱斯格,这是目前网络法律界最具原创思想的教授,也是网络法律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即使那些害怕他的大公司,当莱斯格发言时,也是竖起耳朵,倾听每一个字眼。即使与他针锋相对的对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他的文字和话词,雄辩而理性。

     如果说,是托夫勒预言并勾勒了信息时代的宏观视野,是尼葛洛庞帝宣告和描绘了信息时代的到来,那么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为我们真正面对的信息时代制定新的规则。尤其是网络空间的法律和规则将直接塑造和决定我们的未来。这些规则肯定不能照搬工业时代的一切,不能只体现工业时代既得利益者的意愿,而应该站在整个人类共同发展的高度,站在整个人类进步历史进程的广度,来重新制定!如今,担当这个重任的先锋就是莱斯格。

     莱斯格面对的“敌人”正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媒体巨头、好莱坞巨头、录音工业巨头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软件市场霸主、互联网大公司等。他的思想正是他惟一的武器,与这个时代最有力的力量——金钱对抗。也许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但是,如果莱斯格所言正确,那么用不了多久,互联网就将不再属于大众,而被少数工业巨头们所瓜分,将由他们设立重重警戒和关卡。莱斯格的使命,就是阻止和延缓这一切的发生。

     莱斯格知道,他正就资本是如何运作这一问题、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进行着一场艰难的战斗。

网络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喻言

     “硅谷已经死亡!”当全世界都把硅谷当作神话时,莱斯格却发出了这样的警世喻言。威胁硅谷生命的不是别人,就是企图用电话的基础设施占据互联网络的电话公司以及用“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来扼杀技术革新的好莱坞。

     为了互联网,以及更广泛的公共领域知识的命运,继《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之后,莱斯格需要再完成一本新的战斗性著作,这本著作不可能照本宣科,也不可能钻入象牙塔。“在图书馆中是无法写出这样的一本书的。多年来,经过成百上千次的交流访谈,我方得以完成此书。我是一名法学教授,但我的论述范围从计算机设计一直到经济学领域。对任何人来说,把如此宽泛的材料组织在一起都是一个很愚蠢的行为。”

     莱斯格指出,所谓知识产权的“产权”概念,是很有问题的。具有产权(property)的物品,使用权是可暂时转移的,例如一个人可向他人借一间屋来住,借一辆车来驾驶,但如果把知识当作产权,这概念却解不通,所以,知识是一种十分古怪的产权!

     莱斯格谈及一位死于1864年的美国作家时说:“没人能让死人干活儿。不管我们怎么努力,给他付多高的薪水,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也不可能再写出什么作品来了。”莱斯格此言是针对保护版权以激发创作热情这种建议而发出讽刺的。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讽刺赠以一句话:历史上美国本身也是个“盗版国家”。

     为什么这样说?原来近至1790年前,外国作品在美国境内,竟不受版权保障,翻译甚至抄袭外语作品为英文是法律容许甚至是鼓励的行为,因为当年的当权者理解垄断和专利是不利于创作的,对发展中社会而言,广泛流传知识,比保障产权重要,且更具社会正面价值,故此在个人产权利益和社会发展需要之间,做了一个平衡。正如当年美国自己身为发展中国家时,利用盗版知识,加强自身文化,吃了欧洲作家的免费餐。

     当然,莱斯格并不是要推翻知识产权,而是希望走向极端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回到合理的位置。他高举的是“平衡”的大旗,他与主张更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人士有许多辩论,他不认为自己的观点偏激,而恰恰相反,他反驳的基点是:主张公众权利是基于美国的法治传统,是那些片面的保护论者背叛了传统。

反对知识产权无限制强化将是一场世界性运动

     可以预见,一场类似女权主义运动的反对知识产权无限制强化的民间新运动,已经一触即发,不可调和。显然,莱斯格站在这场运动的中央,他的斗志,他的学识,他的激情,都决定了他是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在书中,莱斯格特别提到了中国:

     “在综合利用互联网服务中国社会这一方面,中国尤其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它必须就如何最好地支持发展互联网做出自己的抉择。开放源代码及免费软件为中国发展不依赖任何国家或公司的编程技巧行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遇。平衡的知识财产权利会为中国带来真正的机遇,使之在传统的文化资源基础上支持鼓励开发未来的资源。

     “有别于当前的过激主义,美国的知识产权法传统就是平衡和例外。当美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时候,它并不保护外国的知识财产权利。那一错误虽有害于美国的作者们,但它毕竟是经过正当的咨询而产生的。每一个国家必须问的问题是:如何利用知识产权的平衡保护来最好地促进自身的文化发展?

     “我信奉自己的国家及其传统。但是,我也相信其他国家能够帮助美国找回传统中剩余的智慧,并帮助我们认清当前美国政策中明显的过激主义的弊病。”

     莱斯格的这些话语,以及两本沉甸甸的书籍,必将在中国互联网及经济发展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IP已设置保密
2007-4-28 16:21:13 顶端
 帖子数: 1 , 页数: 1      分页: | 首页 | 前一页 | 下一页 | 末页 |    回复主题   发新帖子   + 跳转论坛至:  
   快速回复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验证码:  
       回复前请您先阅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帖子搜索  
关键词:   类别:   范围:  
 
 
  帐号:

密码:

保存时间:
 
   
  注册帐号  
  找回密码  
  论坛新帖  
  新手上路  
  版主手册  
  论坛简介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页面执行时间:687.500 毫秒 1999-2004 chinala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互联网实验室 版权所有  首页